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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重逢族人[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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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猎豹诸人再见轩辕,皆若再世为人,人人都清晰地感觉到轩辕热情依旧,而整个人的气势却全变了,但所有人还是紧紧地相拥在一起,似乎也不怕天气的炎热。

    凡三最是激动,如一个小孩似地,但却没有人说话,所有人只是在最开始之时一声欢呼后,便似乎有默契般相互不语,八双大手紧紧地堆叠在一起,便连一旁的陶基和陶莹也为这种场面深深地震撼了。

    似乎没有任何言语可以表达此刻众人的心情,没有任何言语可以陈述这种生死战友的感情。

    凡三、燕五、花战的年龄最小,甚至思不住激动得双目含泪,事实上,每个人都是双目含泪,在经历了生与死的洗礼之后,每个人都变得坚强,而此刻大概便是坚强之的最后一次脆弱。

    陶基确实被眼前的一切给震撼了,呆立了半晌才道:“我为众位安排了晚宴,大家便痛痛快快地醉一场。”

    “对,是该好好的醉一场,明日我们便再获重生,放开手脚大干一场!”轩辕激动地道。

    众人立刻又逐渐自情绪之回过神来,尽露欢颜。

    次日,传来发现龙歌部属的消息,而且据传这群人与鬼方高手曾交过手,而后双方各有伤亡。

    轩辕便已顾不得陶基的挽留,一大早就与剑奴及七诸人出发,一行人迅速追逐着龙歌部属的方向赶去。

    陶唐氏本欲遣高手相伴,但轩辕却拒绝了。陶莹定要随轩辕而去,却被其母劝下,而且轩辕也觉得路途艰险,不欲让陶莹共同赴险,何况他也不好让?燕与陶莹相见。

    龙歌部属与鬼方高手交手之地是在唐城东二十里处的一片谷地,那里有被大火灼过的痕迹,仍有些余烟升起。

    显然两方人马早已离开此地,不过,轩辕极为迅速地联络上郎氏三兄弟,这群优秀的战士见轩辕安然返回自是高兴,同时也向猎豹诸人表示欢迎。

    这群人并不是不做事的,在这里的一场决斗,他们看得极为明白,也知道了龙歌的部属全向熊城方向撤离,已有人去跟踪这群人了。是以,轩辕一问,他们便立刻知道该怎么办,于是郎大领着十余名战士前往盖山氏,让柳庄诸人赶来,他们在那里与前来接应的龙族战士会合,将盖山氏迁走。而轩辕也必须抽出时间去范林一趟,然后才能够再赴熊城。

    山林间欲追寻大量的敌踪并不是一件难事,只须仔细判断那些折断的树枝,辨清对方所行的方向,便不容易失去对方的下落。

    毕竟这个洪荒的年代,无处不是森林,无处不是杂草丛生,便是被人们刀耕火种弄出的那些小面积的地方也极有限,惟一无法留下痕迹的方式便是走水路,但自唐城到熊城,水路更是不畅。因此,惟有走山道一途,所幸,这里的山岭都不高,多为坡野之地,不很险峻。

    轩辕诸人以极速前进,他们都可谓是最佳的猎人,在此山野之追寻敌踪只是轻而易举的事情,何况龙歌的部属还存在着一批伤员,无论是速度还是隐避性,都大打折扣,路旁被踩断的草茎极为明显,显然这群人也与轩辕一样,以步行的方式赶路。

    急追了三十余里,轩辕才发现这群人弃用的营地,但显然只是刚弃之不久,应该才走不过一盏茶的时间。

    轩辕只想早点见到蛟梦诸人,以探知有侨族的情况,他最想知道的自是雁菲菲和黑豆几人,至于其他的人,他并不在意,在这经历了无数次生死的一年之,他一刻也不曾忘记那善良奔放的雁菲菲,她的善良已深深地在轩辕心烙上了永不磨灭的痕迹,就因为这与自己有一夕之缘的美女那伟大的情操激励着轩辕更坚强地活着,让轩辕在面对每一次生死之时都怀着必胜的信念,因为他仍想活着去见雁菲菲。

    在姬水河畔,轩辕知道自己有愧两个人,这两个人便是曾青梅竹马相互深爱的蛟幽,另外一人便是有虢的娇女雁菲菲,只可惜蛟幽永远地失踪了,或许是死了,所以轩辕要用自己的一切力量去爱护雁菲菲,这是为蛟幽,也是为自己。

    “大家别放箭……”突然一声清喝自杂草丛传来,惊醒了急匆匆赶路的轩辕诸人。

    “轩辕,是轩辕!……”杂草丛突地人影窜动,还有几棵路边的大树之上,人影如猿般疾坠而下。

    轩辕先是一惊,再是大喜,竟是姜昆和白夜诸人,另外还有一二十位有侨族的勇士及另外一群竟是来自少典的战士。

    轩辕曾与少典战士交过几次手,故能记得其几个印象极为深刻的人。

    “怎会是你们?”轩辕同时欢喜地冲了过去。

    “轩辕,你没死就好了……”白夜欢天喜地将大弓向背上一挂,笑得可是甜极。

    “大家还为你伤心了好久了。”另有两名曾与轩辕一起大战?b曲人的不知名战士也欢喜地围了过来。

    “轩辕,你他***这一年死到哪里去了?怎连个屁也不放一个……”

    “他娘的,这小比那时候更精神了……”

    “噗”!一个年轻人走过来当胸便给了轩辕一拳,笑骂道:“你他娘的春风得意了,忘了我们这群兄弟了是不是?这一拳是我白极的,另外我还要代黑豆打你一拳,你忍着点……”

    剑奴和猎豹诸人在一旁见着这等场面却是半点也帮不上忙,只看这群人七嘴八舌你一拳我掌的样,只差点没把轩辕给拆开来吃了。

    “嘿,你小害得人家菲菲小姐为你不知道流了多少眼泪,看你回去不被有虢人给煎皮拆骨才解恨…

    “菲菲怎样了?”轩辕终于找到机会,冒出一句话来,他实在是连半句插嘴的机会也没有,这群兄弟便像是饿得慌的劫匪突然遇到了一个腰缠万贯的富商,场面乱成了一团糟。

    “小,你真行,现在有人叫你为爹了。”不知道谁在一旁喊了一句。

    “什么?”轩辕浑身一震。

    “哈,原来你这先斩后奏的小还不知道哇,菲菲小姐为你生了一个大胖小,可把雁虎那老头气坏了……”

    “是呀,那模样儿像头老虎,嘿嘿,不过他还是斗不过菲菲小姐……”

    “是呀,要不是菲菲小姐以死相胁,你这儿可就玩完了……”

    “大家静静!”白夜竟被一群人给挤到外边去了,轩辕反被这群久违的兄弟们给围得密不透风。

    白夜这一声大吼还真有效,众人顿时稍稍静了下来。

    “你们怎像是一群麻雀似的,叽叽喳喳个没完?

    你们也不一个个地说,乱七八糟的……“白夜说到这里顿觉周围气氛有些不对劲,所有人的目光全都盯在他的身上,每个人都是瞪大着一双眼睛,像欲择人而噬的饿狼。

    “你……你们这么瞪着我干什么?”白夜一阵心虚地退了两步,吃惊地问道。

    “你说错了,我们是老鹰,不是麻雀,给我扁他……”围着轩辕的众人齐声回答道。

    “啊,不要……”白夜这才意识到不妙,正转身欲逃,但为时已晚,那群人已如一窝蜂般围了上来,几十双手全都直抓过来,目标却是白夜扎起的头发。

    “别弄乱了我的头发……”白夜一声惨哼,双手抱头蹲在地上毫无反抗之力,他的声音也全都被笑声淹没。

    众人目瞪口呆之际,这群自称老鹰的人全都散开,只见白夜的头发乱得像个狗窝似的,有的竟被打出一个小结来,一蓬蓬的头发衬着白夜那哭丧着的脸,周围之人禁不哄笑起来。

    “你们也太没同情心了吧!”白夜哭丧看脸哀怨地道,同时伸手掩住那乱得不能再乱的头发,向轩辕求救道:“轩辕,你武功好,替我报仇吧!”

    轩辕不由得伸手摸了一下自己光秃秃的头顶,“嘿嘿”苦笑道:“这个嘛,我,我也是无能为力,不过,要是你想剃个我这样的发形,我可以帮忙。”

    “天哪,这是什么世道啊,那寸草不土之地也可称为发形?”白夜故意一声长泣,顿时场又是一片欢声。

    猎豹诸人不由得只觉好笑,又是羡慕,这种相见,才真的是人生一大乐事,连剑奴和那群龙族战士也感叹不已,这种无拘无束的活法实为一种洒脱,谁能够拥有这样的一群兄弟实是一种幸运。

    姜昆和那群少典战士也在那里笑得前仰后合,这一路上与有侨族战士接触多了,他们才发现,这群人其实都非常有趣,也很好交往。往日处在敌对的位置,那也是形势所逼,不过此刻仇隙尽去,自可享受其共同的乐趣。

    “族长在哪里?我想见他。”轩辕待众人稍足之后,一正神色道。

    众人忙都神色一肃,道:“族长领着伤者前行,我们这群兄弟因感觉有追兵,便留下断后,却没想到是你们。”

第十四章 重逢族人[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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